
資料庫管理系統(Data Base Management System,簡稱為DBMS)是許多程式的集合,它讓使用者有能力去建立與維護資料庫。因此DBMS是一種一般用途的軟體系統,以便於各種應用程式定義、建構、與處理資料庫。所謂定義資料庫是有關欲儲存在資料庫裡的資料的資料型態、結構與限制等的指定。建構資料庫則是在DBMS的控制下,將資料儲存到儲存媒體上的過程。資料庫的運作(manipulating)包括查詢資料庫以取回所要的資料、更新資料、以及讀取資料產生報表等。
資料庫(Database):
所謂的資料庫 (database) 是相關資料的集合。資料庫可以任意大小,並且有不同程度的複雜性。資料庫可以由人工或機器來產生或維護,圖書館書卡的資料庫就是一個好的例子。電腦化的資料庫可以用應用程式專案設計,亦可用資料庫管理系統來建立及維護。
資料庫系統:
應包括資料庫本身和資料庫的管理系統,由圖(二-1)可看出資料庫系統不但包含了資料庫本身,同時也包含了完整的資料庫定義或描述,這些定義被儲存在系統目錄中,包括每個檔案的結構、每個資料項的儲存格式與型態、各種資料的限制等資訊。儲存在目錄裡的資訊稱之為中繼資料(meta-data),它描述了主資料庫的結構。目錄是給DBMS軟體使用的。DBMS軟體不是為特定資料庫應用所寫的,所以DBMS軟體一定要引用目錄,才能知道指定資料庫的檔案結構,像是它將要存取的資料型態與格式。程式處理軟體只能存取特定資料庫,而DBMS軟體則可以從目錄裡取出資料庫的定義,然後使用這些定義,來存取不同的資料庫。
第一部份 資料庫的模型語言
最常用的三大類分別為階層式、網路式及關聯式的模型。
第二部份 最佳化的數據結構
欄位、紀錄及檔案,儲存裝置
第三部份 查詢語言及報表程式
SQL語言介紹、實體關係模式與報表程式的撰寫
第四部份 交易機制
資料庫管理系統可以用唯一索引限制來避免重覆紀錄,及在多使用者同時存取之下仍維持數據完整性(data integrity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