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球許氏文化網 討論區索引 許氏名人誌 許有壬( 1286 ∼ 1364年),字可用,彰德湯陰(今屬河南)人,元代文學家 | 註冊才能張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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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ndy | 張貼於: 12月26日 12:5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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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有壬( 1286 ∼ 1364年),字可用,彰德湯陰(今屬河南)人,元代文學家 許有壬幼聰穎,曾讀“淨居院碑” ,文近千言,一覽即背誦無遺。延佑二年( 1315年)進士及第,授同知遼州事。至治二年( 1322年)轉江南行台監察御史,查知廣東廉訪副使哈只蔡衍有貪污行為,奏請朝廷予以罷免。至江西適逢廉訪使苗好謙監焚破舊錢鈔,以防舞弊為由,對下屬動輒痛加鞭撻,以致出現以真為偽的現象。他經過調查,立即糾正了苗的錯誤做法,並對當地一些欺壓黎民的勢官土豪予以懲治。次年升任中央監察御史,向朝廷上“ 正治十事。 ”泰定元年( 1324年),京城外發生飢荒,許有壬時任中書左司員外郎,他從“民,本也”的思想出發,主張放賑救濟。他在政治上曾提出過不少改革意見,採納者少,招怨者多,甚至丟官,他泰然處之。許有壬一生歷事七朝,從政40餘年,至正十七年( 1357年年)告老回鄉。至正二十四年( 1364年)病逝,朝廷追諡為“文忠” 。
許有壬詩,詞,散文均能,以散文數量最多。他的詞多寫個人身世榮辱,雖學蘇(軾)辛(棄疾),但並無激昂慷慨的情緒。他的詩比詞多一些社會內容, “哀棄兒”描寫了一對夫婦在寒冷飢餓中無可奈何棄兒於道,孩子啼哭著追趕父母。詩人面對殘酷的現實,帶著自我譴責的心情說: “倉皇援手無所施“ , ”哭聲已遠猶依稀。 “許有壬著有”至正集“八十一卷, ”圭塘小稿“十三卷。 |
andy | 張貼於: 12月26日 12:59 |
管理員 註冊日: 06月28日 來自: 張貼數: 173 |
七朝重臣許有壬 許有壬( 1287年∼ 1364年),字可用,河南省湯陰縣人。元代大臣。父許熙載於大德年間,曾先後在湖南零陵,衡陽,湘潭,長沙,江西臨川等地做官,幼年的許有壬隨父讀書於江南。大德末年,許有壬遊學京師。至大二年( 1309年) ,應聘為山北廉訪司(司治今內蒙自治區寧城縣城西)書吏。
仁宗延佑二年( 1315年) ,許有壬登進士第,授同知遼州事。六年( 1319年) ,任山北廉訪司經歷。英宗至治元年( 1321年) ,升為吏部主事。二年( 1322年) ,改任江南行台監察御史。他巡視廣東時,發現廣東道廉訪司副使哈只和蔡衍二人營私舞弊, “黷貨無厭” ,便立即劾罷之。不久,許有壬被召回內台,任監察御史。元英宗是一位力圖推行新政的君主,他起用拜住為相,追查並處置前任奸相鐵木迭兒父子等人貪贓不法,誅殺賢良之罪行,因而遭到以御史大夫鐵失為首的鐵木迭兒餘黨的忌恨。三年( 1323年)八月,鐵失等人發動政變,當英宗自上都(今內蒙古自治區正藍旗東)南返,途經南坡(在上都西南30裡)時,將英宗和丞相拜住殺死。泰定帝即位後,鐵失伏誅。許有壬在所上奏章中建議嚴懲鐵木迭兒之子鎖南及其餘黨,並請示為遭受鐵木迭兒打擊陷害的王毅,高昉,趙世延等大臣雪冤復職。接著,他又上疏 “正始十事“ ,篇首雲: ”蓋為政莫大於謹始,未有不正其始而能善其終者也。 “所謂”十事“者, ”一曰輔翼太子,宜先訓導;二曰遴選長官,宜先培養;三曰通籍宮禁,宜別貴賤;四曰欲謹兵權,宜削兼領;五曰武備廢馳,宜加修飭;六曰賊臣妻妾,宜禁勢官徵索;七曰前赦權以止變,宜再詔以正名;八曰鐵木迭兒諸子,宜籍沒以懲惡;九曰考驗經費,以減民賦;十曰撙節浮蟗,以紓國用。 “泰定帝大都採納了他的建議。 泰定元年( 1324年) ,許有壬選為中議大夫,旋改中書左司員外郎。當時,京都一帶飢荒嚴重,他請求賑濟之。同事們責怪他說: “您的意見固然是好的,但這樣一來,國家可就虧缺了。 “許有壬說: ”不對。民,本也,不虧民,豈能虧了國家呢? “他說與丞相,得到了同意, “發糧四十萬斛濟之,民賴以活者甚眾。 ”三年( 1326年)六月,升右司郎中,俄移左司郎中。四年( 1327年)二月,其父卒,丁憂去職。天歷三年( 1330年)三月,擢兩淮都轉運鹽司使(司置揚州) 。至順二年( 1331年),許有壬被召回京,任參議中書省事。未幾,丁母憂。元統元年( 1333年) ,复任中書參議。二年( 1334年),拜治書侍御史,轉奎章閣學士院侍書學士,仍治台事。九月,升任中書參知政事,知經筵事。順帝至元年( 1335年),中書平章政事徹裡貼木兒奏罷科舉,並得到丞相伯顏的支持。許有壬力爭之,詳說科舉不可罷廢, “科舉若罷,天下人才觖望” ,勢必堵塞了選賢任能之路。然勸阻不果,乃託病不出。順帝強起之,任他為侍御史。這個時期,許有壬不斷受到朝中一些大臣的猜忌和謀算,即於至元四年( 1338年)辭歸彰德(今河南省安陽) ,隨後又南遊湘漢。 至元六年( 1340年年)春,許有壬被召回中書省,仍任參知政事。至正元年( 1341年)四月,升為中書左丞。翌年正月,有人建議自大都西山金口引渾河(今永定河)水過京城,達通州(今通縣),以通漕運。丞相脫脫也積極推行此議。許多大臣認為不可施行,而以許有壬勸阻最力。他條陳其利害說: “渾河之水,湍悍易決,而足以為害,淤淺易塞,而不可行舟;況地勢高下,甚有不同,徒勞民費財耳。 ”但終於未被採納。是年二月開始興修,十月竣工,是為“金口新河” 。結果開閘放水之後“流湍勢刀,沙泥壅塞,船不可行。而開挑之際,毀民廬舍墳塋,夫丁死傷甚眾。又費用不貲,卒以無功。 “果然被許有壬言中。先前,其父許熙載在長沙做官時,曾建立義學,興辦教育。許熙載去世後,學生們為紀念他,設立了東岡書院。有人藉此對許有壬進行誣陷。至正三年( 1343年)正月,他憤而稱病辭職。 至正四年,任許有壬為江浙行省左丞,辭之。六年四月,召為翰林學士,又辭。是年閏十月,复以翰林學士承旨如,仍知經筵事,他未便再行堅辭,只好領命。次年,授禦史中丞。未見,复以病歸。 至正十三年( 1353年) ,起拜許有壬為河南行省左丞。十五年( 1355年)正月,升任集賢大學士,尋改樞密副使,复拜中書左丞。是年秋,轉任集賢大學士兼太子左詮德,階至光祿大夫。十七年( 1357年),他已71歲,以老病致仕,回到彰德。二十四年( 1364年)九月二十一日卒,終年78歲。自仁宗至順帝,許有壬“歷事七朝,垂五十年” , “遇國家大事,無不盡言” , “明辯力諍,不知有死生利害。 “諡”文忠“ ,葬於安陽城西北武官之原,洹水之陽。 許有壬“善筆札,工辭章” ,其文章詩詞,在元代堪稱“巨手” 。當時的著名文人歐陽玄(歐陽修之後)謂其文章“雄渾閎雋,湧如層瀾,迫而求之,則淵靚深實“ 。他的著作有”至正集“ , ”圭塘小稿“等。 ”至正集“系其一生詩詞文章之彙編,許氏逝世前由門生集錄編定,身後歷經數百年之周折,方得以付梓刊印,凡81卷。 “圭塘小稿”為許有壬自輯,後由其弟許有孚(字可行)重加編次,乃“至正集” , “不具錄者也” ,即“至正集”所未收入的詩文。另有“圭塘欸乃集” ,是數人詩作的結集,非許有壬一人之詩集,為許氏與其弟許有孚,子許楨,賓客馬熙(字明初)吟詠唱和之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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