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球許氏文化網 討論區索引 宗親會 世界許氏聯誼會簡介 | 註冊才能張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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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arlie | 張貼於: 02月10日 06:2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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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許氏聯誼會簡介 宗親會名稱:世界許氏宗親聯誼會 會長:許長泰、許謀池宗長
創立會年代: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壬午(公元二○○二年)三月 宗親會地址:中國河南省登封市望箕路望箕樓 宗親會電話:○三七一│二八七三八一七號 世界許氏聯誼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:本會前身為「世界許氏宗親聯誼中心籌委會」,歷經七年籌備工作,現經登封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批准正式定名為「世界許氏聯誼會」,英文名稱:「××××××」,以下簡稱本會。 第二條:性質:本會是世界許氏宗親聯誼活動的民間社團組織。在政府有關部門的指導下,按照法律法規開展聯誼工作。 第三條:宗旨:根在箕山,祖乃許由。為了發揚中華民族文明的傳統優秀文化,增進民族團結,充分利用許氏得姓始祖許由公生卒葬地,中國河南省登封市箕山穎河的歷史文化淵源。遵照不分黨派、不分信仰,不分地區社會制度的原則,開展世界許氏聯誼工作,從而達到弘揚許由精神,敦親睦族,團結二互助,溝通世界各地的許氏宗親之間,宗親與祖地之間的經濟、文化、信息交流,共同繁榮昌之目的。 第四條:會址:本會會址暫時設在中國河南省登封市望箕路望箕樓。 第二章 任 務 第五條:遵照本章程的宗旨,做好以下幾項任務。 1:辦理本章程所列示的有關事項。 2:為世界各地許氏宗親聯絡信息,加強交流,祭祖尋根,旅游觀光,投資經商提供服務。 3:廣泛收集整理許氏文物史籍,文譜以及自開姓始祖以來許氏各脈絡播遷大全,以備宗親查尋史蹟。 4:編輯出版關許氏文獻,加強許氏文化研究,弘揚祖德,啟迪后昆。 5:本會協同各地區許氏宗親聯絡,在創辦宗親公益事業,增進宗親福利基確上,為社會提供必要的公益贊助。 6:規劃和建設祖地、許由冢、廟工作。 第三章 會 員 第六條:本會會員,分為個人會員與團體會員兩種。 1:個人會員,世界各地許氏后裔,年滿十八周歲,不分性別,不分民族,不分職業,只要遵守本會章程及決議,參加本會活動,均可成為本會會員。 2:團體會員,世界各地許氏宗親團體,愿意遵守本會章程及決議者,參加本會活動,皆可成為本會團體會員。 第七條:本會會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,則八去會員資格。 1:自行申請退會者。 2:違反本會章程,不服從本會章程,破壞本會聲譽,侵害本會權益,經理事會通過除名者。 3:違反國家法律,損害民族利益者。 第八條:凡喪失會員資格之會員,其捐納之費,贊助資金,均不退還。 第九條:會員之權利: 1: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。 2:離開有批評、建議、罷免權。 3:參與本會舉辦的各項活動。 4:享有本會各項福利。 5:享有本會所贈閱報刊書籍,並優先在本會舉辦的報刊上發表作品。 第十條:會員義務: 1:盡其所能,為本會章程第三條宗旨和第五條任務,提供服務。 2:遵守本會章程,服從本會決議,履行會員義務。 3:出席本會舉辦的祭祖尋根聯誼活動,和有關參觀、考察、學習及經貿推廣會務。 第四章 組織與職權 第十一條:會員大表大會: 1:會員代表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,每屆任期五年。 2:會員代表大會選舉會長、副會長、秘書長、理事會、理監會、文化研究會成員。 3:聽取審議批准會長的工作報告。 4:聽取審議批准理事會工作報告。 5:聽取審議批准監事會工作報告。 6:聽取審議批准財務預決算。 7:罷免違紀、違法不適宜做領導工作的成員。 8:制定修改本會卒程。 9:會員大表大會每兩年召開一次,由會長、副會長、秘書長主持,有三分之二代表到會才算有效。 第十二條:會長、副會長、秘書長: 1:本會設會長、副會長、秘書長,由會員大表大會選舉,對會員大表大會負責,並報告工作,每屆任期五年,可以連選連任,但不得超過兩屆。 2:會員代表大會團會期間有會長、副會長、秘書長,主持會務工作,領導理事會、理監會、文化研究會開展工作。 3:處理涉外事宜,協調各方關係。 4:副會長設常務副會長一人,協助會長開展工作。 5:秘書長負責處理日常會務。 6:協助會長協調各方關係,處理涉外事宜。 7:根據工作須要,設副秘書長若干名。 第十三條:理事會: 1:本會設理事會,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,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,并報告工作,每屆任期為五年。 2:理事會設理事長、副理事長、常務理事、理事若干名,負責具體總理宗親祭祖、聯誼等事務。 3:理事會設秘書總務部、財務部、宗族事務部,分管各項工作。 4:執行會員大表大會決議和會長的決定。 5:制定理事會工作計劃和財務預算。 第十四條:監事會: 1:本會設監事會,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,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,并報告工作,每屆任期為五年。 2:監事會設豎事長、副監事長、監事若干名。 3:監事會設監事處、審計處,具體負責監事工作。 4:根據會員大表大會決定,在會長領導下,監督理事會的聯誼財務工作。 第十五條:文化研究會: 1:本會設文化研究會,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,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,并報告工作,每屆任期為五年。 2:文化研究會設會長、副會長、研究員若干名,負責文化研究工作。 3:負責收集整理許由與許氏譜牒文史資料。 4:辦好許氏文化報,弘揚許由與許氏文化研究成果,宣傳世界許氏聯誼工作動態。 5:組織出版工作。 第十六條:本會理、監事及會務人員,均為義務職務,如需要報酬者,必須有理事會研究通過。 第五章 會 務 第十七條:本會設以下職能部門,以利開展工作。 1:秘書總務部:負責各種會務、接待以及起草各類文件,會議記錄整理當案資料收集,公共財產購置登記保管等事項。 2:宣傳聯絡部:負責各類刊物的編印,發行廣泛聯絡世界各地許氏宗親、團體,積極建設開展各類聯誼活動。 3:財務部:辦理年度預決算計劃。編制加強財務管理,辦理日常財務出納手續帳目。 4:宗教究務部:負責宗親之間交際,加強各地宗親團體聯絡,做好與其他姓氏及團體的交往,搭好理事長與當地政府要員接洽事項,得到他們的支持。 5:建立許由文化研究會,許氏文化下研究中心,負責研究許由與許氏文化,收集資料,出版《世許聯誼報》和《世許通訊》,兩報是世界許氏聯誼會的喉舌。 第十八條:總會代表大會,原則上三年召開一次,具體的時間、地點,用文通知到本人,有三分之二人會員到場即可召開。 第十九條:聯誼活動,根據情況,規模可小可大,內容和形式由常務理事會,根據會員的要求研究決定。 第二十條:本會理事會、監事會每年舉行一至二次常務會議,如因事不能參加者,得以委托適當宗親代表參加。 第六章 經 費 第廿一條:本會經費來源。 1:會員會費及年度會費。 2:各宗親團體捐助。 3:自由樂捐。 第廿二條:本會因某項特定活動,視其實際需要,以常理委事會,會議決定臨時慕集或指定分攤捐助,凡慕捐的資金,做到專款專用。 第廿三條:財務收支,實行公開監督制,經監事會審核後,財務部將年度收支情況。詳細地用書面向每位常務共理監事郵送,接受監督,同時接受主管部門的財務審計監督。 第七章 附 則 第廿四條:本會的一切活動,按法律進行,事先報主管機關部門審批,並接受指導。 第廿五條:對貢獻較大的個人,團體祖地在箕山許由廟內立埤紀念。 第廿六條:本會解散或撤銷時,剩餘財產依法處理,不得以任何方式歸屬個人。 第廿七條:本章程未完事項,依附法令或會員大代大會決議辦理。 第廿八條:本卒程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,并報經主管部門核准備案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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